泰安同仁眼科医院被警告,并处罚款2万元
信息来源:齐鲁壹点
沃瑞眼科医院讯:4月20日,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,从医疗卫生类、传染病防治类、公共场所类、 妇幼健康类、无证行医、传染病防治类等类别,通报了泰山区2021年1月-3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,泰安同仁眼科医院被罚1万元。
【单位名称】泰安同仁眼科医院
【经营地址】泰安市泰山区迎暄大街8号
【违法事实】泰安同仁眼科医院未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取得治疗的书面同意案
【处罚内容】警告,罚款金额:20000 元
【处罚依据】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(二)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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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沃瑞眼科医院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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